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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2017  我正式宣誓為美國公民。

在宣誓完畢領取公民證書後,我立即在現在的臨時窗口申辦了美國護照。在現場我也詢問了相關的問題,我有未滿十八歲的兒子是否合格可以入籍美國。為何我會問這個問題,因為在文宣上有註明一條,如你有未滿 18 歲的孩子在父母成為公民後,他自動為美國公民。

我一直很困惑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因為我原本打算幫他申請 N-600(那是一個非常花錢的表格)。就在我詢問完之後,移民局官員告訴我,我只要需要一個方法就可以知道。直接替我的兒子申請美國護照。 

我在11/2/2017 拿到國護照。我在11/18/2017年寄出兒子美國護照申請。在12/2/2017我收到一封信件,我需要提出更多的資料去證明兒子的身份。紅色的部分是我另外再寄出的文件。

小兒子公民申請所需資料:

兒子護照申請表格,

照片二寸 2張,

綠卡正本(一旦通過,綠卡就收回),

我的公民證書(因為孩子未滿十八,我需要佐證我是公民)2017年文件

我的改名證書(我有改名,也改了英文拼音)2017年文件

我的離婚協議書英文翻譯(台灣法院公證版)2012 文件

未成年孩子的監護協議書英文版(台灣法院公證版)2012文件

出生證明正本(台灣醫院申請)2012文件

戶籍謄本英文版(台灣戶政單位申請)2012文件

請注意:這些紅色標注的文件正本,都是我在2012年當時在台灣申請的文件,沒有再回台申請。也就是,我當時申請後文件就一直保留到今天。所以,請不要因為看到這些文件就驚恐地認為要回台灣申請。並不是!! 當你移民到美國後,千萬拜託保存好文件。

不是每一個一移民者都有機會再回到故鄉從新申請佐證文件。所以,請你申請好文件,掃瞄到你的電腦或是雲端。分年,分類,保存好!

 

很多文件都需要法院公證,所以當有要參考我的案例時,請一定要先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文件,事先準備。避免事後補件。很多文件在台灣時候就先申辦好,申請,翻譯,法院公證,好好放在行李箱,帶到美國,把所有資料好好保存好。

我會補件也是因為在審查護照的行政人員疏失。其實所有的文件我都帶了,但是行政人員就說不需要。但事實上是需要的。佐證資料不要怕少,越齊全越好。

補件的文件,我在12/18/2017 寄出。

我在12/24/2017年 收到今年最棒的禮物,小兒子的美國護照。當然信箱裡也有我所有的文件歸還。

今年我很努力,努力考過了公民,小兒子身份確認,現在就剩老大今年入籍考試。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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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e 小鎮生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