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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細單上需要一項結婚證明,我想了好久到底結婚要如何證明?離婚又要如何證明?

想破了頭原來是當初離婚時在戶政單位所留下的協議書。

這份證明花了我很多的時間去想,最後終於被理出頭緒了。就是回到當初的離婚戶政單位去申請一份留底的證明書。也許每個人狀況不同,而我的情形是當初協議離婚,這個戶政單單位又不遠,打電話詢問一下,果真要回到原申報地。

拿到手以後,原來是當初的離婚協議書蓋上官印,背面要蓋上日期,這才是官方的文件。

結婚證明,只有對離過婚的人才需要的文件。

申請離婚證明,我還是花了另外一筆費用去翻譯社把文件翻譯成英文以及公證。懶惰的我,還是找了在住家附近的翻譯社,網路上有報價,我還是再打電話詢問,也發了電子郵件請對方報價急把英文名字給對方。協議書上的名字,最好跟護照上還有所有申請表格上一樣。


今天也收到戶政單位寄來的英文謄本。上星期就先去申請中文的戶籍謄本,再申請英文版請戶政單位翻譯好再寄給我。上星期先去辦身分證要幫哥哥辦護照,原來年滿14歲孩子需要身分證才可以辦護照。規矩多,手續就多,文件也跟著多。


我還沒寄出申請面試單,我還再等生活保證書。

我去衛生所幫小朋友申請所有的注射證明,現在的文件最棒的是都有中英文對照,而且現在的注射證明比起我的資訊要進步太多了。我還沒有注射證明,心裡暗暗祈禱我都一把年紀了,不希望打預防針了。


希望,只是希望可以再順利一點。


上帝!謝謝你的眷顧。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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