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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腳傷來的真不是時候。

3/29那天跟寶弟出門,我們從家裡走路到麥當勞來回一共兩小時。寶弟選放假日去麥當勞?原因是他跟朋友約好一起做功課,而我的車子又不在,只好選擇走路。

在路途中其實我們很開心的聊天,就是那眼尖的我看到老鼠躺平在路邊,嚇的我尖叫跳起來,這一跳把我的右腳跳傷了。

回來還是艱苦的走了一小時,沒有計程車,沒有公車,只有兩隻腿。

回來時明顯感覺腳的腫脹,痛的直掉眼淚。

接下來幾天我幾乎沒腳了,痛的不能施力,吃蝦子過敏又吃抗過敏藥,三月尾聲就在不能行走昏迷當中過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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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e 小鎮生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