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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送件該是上星期的事2011/5/20 律師把文件送出。

準備這個文件超久的,約大概半年前就開始準備所有的資料,包括通信,照片,機票存根,飯店收據,所有的相關資料,表格簽字,我只能說除了沒有打開我的腦袋以外,需要的資訊都得附上。

台灣的文件都是中文,雖然我已盡力申請有官方的翻譯文件,但是通常得等七至十個工作天。

 


 

這期間大人申請:

無犯罪記錄

出生證明 

護照影印

離婚協議書

過去三年內的報稅表

照片(2 英寸X 2英寸)

交往證明(機票,信件,照片以及電話記錄等)

 

這期間我申請了:

※刑事記錄證明(中,英文無犯罪記錄)證明你在台灣無犯罪記錄。

事後發現:當時申請一份就好,可以省一百。加上,要去面試時還要再一次意得花一百。因為申請文件等到面試的時候又過六個月了。

 

※戶籍謄本(英文翻譯)證明你戶籍在台灣,上面會證明單身與否。戶籍本出現的名字英文翻譯一定要跟護照一樣,沒有為什麼,就是要一樣。

事後發現:幫助律師或是未婚夫/妻填寫表格時不至於有錯。

 

※出生證明(英文翻譯)證明出生的地方。

事後發現:幫助律師或是未婚夫/妻填寫表格時不至於有錯。

我當時也搞不清楚這份文件的意思,其實就第一次生報戶口的地點。(戶政單位就可以翻譯。先申請戶籍謄本,在原位申請翻譯英文謄本。)

 

※離婚協議書(這是美國律師翻譯的)當初離婚沒有簽署英文版,我把中文版給律師。

事後發現:先去原單位申請離婚證明,直接拿去翻譯社翻譯公證比較快。

 

※孩子權力義務行使證明指監護權歸屬,離過婚的人都會需要這一份文件。可以申請父/母與孩子的戶籍謄本,然後在戶政單位申請翻譯成英文譯本。在台灣因為監護權已改名為『未成年子女權力義務』所以在英文譯本上看不到監護權。如果是是單親父/母要帶孩子前往,一定要擁有行使權,不然就得要告知前夫/妻請他簽署同意書,必須有法院公證或是公證人認證。

這份文件沒有討論空間,沒有這文件,孩子就無法同行了。

事後發現:只是擁有監護權是不夠的。前夫/妻必須簽屬一份同意書,內容為同意孩子跟監護人前往他國移居。就是認命的跟對方聯繫吧!

 

※所有相關文件整理分類。

半年前開始集結成冊。把一起出遊的照片編寫加上文字就像是寫書一樣編成冊子。當我看到這本冊子差點暈倒,因有6公分厚。這還沒有印出所有的電子郵件,只有這樣就高達六公分。

事後發現:收集資料是最辛苦的。

 

※未婚妻表格。

所有的英文表格都必填好,依照表格中需要未婚夫/妻填寫的部份填入屬於自己的部份。

必須要簽字的地方得要先列印出來簽字,掃描,再EMAIL給對方。讓對方也檢查每一個填入的項目,然後再確認一次填寫資訊是否正確。(多次的檢查是為了幫助遞交文件不會因因為資訊錯誤而遭到補件的缺失。)

事後發現:英文不好很辛苦。不過,表格是固定的,腦袋是活用的。

 

各位未婚妻,要學會使用PDF以及雲端儲存,這樣一份資料兩方都可以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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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e 小鎮生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